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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原“首富”王玉成被判刑 被罚150万元

近日,东莞原“首富”王玉成7年前的一起旧案被揭开,其与多人串通投标分得好处1500万元,致使国有资产被低价贱卖。2018年3月1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对王玉成的一审判决,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并处罚金150万元。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王玉成,男,1960年8月出生,汉族,系东莞市康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住香港特别行政区。因涉嫌犯串通投标罪于2017年2月13日被东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5月12日被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月,东莞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位于南城街道办蛤地东莞植物园南端(编号为2010G013)地块,该地块面积为167276平方米,土地用途是商业金融,起始价为16730万元。

2010年2月5日下午,在东莞市国土资源局二楼的土地交易中心举行2010G013地块现场竞价会,参与竞拍有四间公司,分别是:东莞市汉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奥威斯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世纪城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三明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在现场竞价会前,代表以上公司参与竞拍的被告人王玉成、卢某(已判刑)、张某(已判刑)、何某(另案处理)、谭某(另案处理)等人聚集在土地交易中心旁边的休息室里。

为了获取不法利益,互相串通,约定由张某以广东世纪城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取得该地块后给予其他参与竞拍的人好处费,期间王玉成还打电话给梁某(另案处理),要其广东奥威斯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要举牌竞价,事后会给其好处费,梁某当即同意并通知受其公司委托参与竞拍的人员不要举牌竞价,最终广东世纪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低价1.7亿人民币投得该地块,给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现场竞价结束后,被告人王玉成与张某等人一起去到广东南峰集团谭某的办公室继续商议好处费的事。2010年2月8日,张某按照何某等人的要求,通知公司财务人员将好处费6500万元通过其旗下的公司分别转账至何某、王玉成等人提供的账户,其中王玉成分得1500万元。

事件整整过去7年后,2017年2月13日,被告人王玉成到公安机关投案,归案后退赃1500万元。

2017年8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王玉成结伙互相串通投标报价,损害国家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串通投标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玉成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二、随案移送的被告人王玉成上缴的人民币1500万元及其法定孳息,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媒体报道,康华集团董事局主席王玉成是东莞首富王氏家族成员之一,其家族产业涉及石材、化工、航运、码头、医院、家具、木材、酒店、娱乐、房地产等多个产业。2010年,王玉成掌印东莞最牛民企联组“地产航母”民盈公司法人代表。

关键词: 王玉成 东莞 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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