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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编制虚假资料,中国人寿伊犁分公司一营销服务部被罚10万元

中华网财经6月4日讯,银保监会新疆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营销服务部被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做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1年5月25日。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营销服务部存在编制虚假资料,2019年1月通过编制虚假会议费,虚列费用共计8400元,实际用于其他用途的违法违规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中国银保监会新疆监管局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营销服务部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做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1年5月25日。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伊宁市合作区营销服务部于2008年03月31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张永侠。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寿险行业的龙头企业,总部位于北京,是国内最早经营保险业务的企业之一,2007年1月9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回归国内A股上市,自此公司成为国内首家“三地上市”的金融保险企业。

今年一季度中国人寿归母净利润为285.89亿元,同比大增67.3%,营业收入3734.58亿元,同比增长10.6%,实现保费收入3238.92亿元,同比增长5.2%。

关键词: 编制 虚假 资料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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