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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广告赠品不明 华硕电脑被上海市监局行政处罚罚款4.3万

中华网财经6月9日讯,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因违反广告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即无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华硕电脑(上海)有限公司被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罚款4.3万元,责令其停止发布并改正。

据中华网财经查询,5月1日起,随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正式施行。如果赠品是“三无”商品,消费者也可维权。

关键词: 广告 赠品 不明 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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