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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批准变更持股总额5%以上股东 赤峰元宝山农商行被罚款30万元

中华网财经8月5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消息,赤峰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赤银保监罚决字〔2021〕8号)显示,赤峰元宝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变更持有股本总额5%以上股东被赤峰银保监分局罚款30万元,处罚日期为2021年6月29日。

此前,2017年赤峰元宝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因违反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相关规定,被罚没109.34万元。

信息显示,赤峰元宝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09日在赤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张廷玉,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等。

关键词: 未批准 变更 持股 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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