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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平安财险虚挂业务牟取利益,永保保险辽宁分公司被罚

中华网财经讯,8月10日,辽宁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永保保险辽宁分公司因所辖晟通分公司协助平安财险虚挂业务牟取不正当利益,被辽宁银保监局罚款人民币12万元。

经查,永保保险辽宁分公司存在以下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

2019年1至4月,永保保险辽宁分公司下辖永保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晟通分公司(已于2019年12月注销,以下简称晟通分公司)协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朝阳中心支公司,将其无保险代理资质4S店和综修厂车险业务虚挂为晟通分公司的代理业务进行结算,涉及保单1793笔、保费240.43万元、手续费33.87万元。永保保险辽宁分公司在获取上述佣金后,通过第三方支付系统将31.16万元转账给晟通分公司主要负责人邢晓光,邢晓光委派中间人张某将29.99万元通过个人银行卡账户转至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朝阳中心支公司员工宋某的个人银行卡账户内。

因晟通分公司已工商注销,根据《永保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分支机构管理制度》和《关于永保辽分朝阳晟通分公司业务手续费结算方式的决定》,永保保险辽宁分公司作为其上级管理机构,应承担违法直接责任。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保险专业代理合同、虚构中介业务保费明细、行政处罚谈话笔录等证据证明。

综上,辽宁银保监局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上述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辽宁银保监局对永保保险辽宁分公司处罚款人民币12万元。

关键词: 协助 平安 财险 虚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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