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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使用备案保险条款费率 人保财险被罚50万 副总经理被警告罚款10万

中华网财经8月31日讯 8月30日银保监会官网消息,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银保监罚决字〔2021〕34号)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涉嫌违法被立案调查、审理,人保财险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违法行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对人保财险罚款50万元;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分别对吴建林、倪宏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具体三项违规行为:

1、修改后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经批准或者备案后,在新订立的保险合同中使用原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2、未严格执行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

3、未严格执行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

时任人保财险副总经理吴建林,作为信用保证保险事业部分管领导,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时任人保财险信用保证保险事业部总经理倪宏,作为信用保证保险事业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以下为原文:

关键词: 未按 按规定 使用 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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