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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中华网财经9月16日讯,*ST金刚(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事先告知书》,根据《事先告知书》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2019年末虚增净资产18.56亿元,年报显示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17.21亿元,2020年亏损12.36亿元,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追溯调整后的净资产可能为负,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ST金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0年4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豫调查字202001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告编号:2020-015)。

2021年8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事先告知书》,根据《事先告知书》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2019年末虚增净资产18.56亿元,年报显示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17.21亿元,2020年亏损12.36亿元,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追溯调整后的净资产可能为负,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目前,公司正在对《事先告知书》涉嫌违法的事实和财务数据予以核实,公司是否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不以此《事先告知书》为依据,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正式决定书为准。

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8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其披露情况触及交易所规定的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10.1.5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近年来部分合作银行、非银金融机构存在断贷、抽贷,公司融资渠道受阻,同时因诉讼事项,公司大部分银行账户资金、土地、对外投资股权等被冻结、查封,公司资金链紧张和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风险。截至2021年8月底,公司在手可动用货币资金余额约35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共涉及84项诉讼/仲裁案件,案件金额合计约601743.28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案件81项,案件金额约578,820.52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案件3项,案件金额约23026.48万元。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据公开资料显示,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2010年3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豫金刚石,股票代码:300064),是一家集超硬材料及其制品产业链专业研究、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为超硬材料行业栋梁企业和河南超硬材料产业基地的骨干企业。

公司形成的系列产品主要包括人造金刚石单晶(含金刚石普通单晶、大单晶金刚石)及原辅材料、培育钻石饰品,可广泛应用于机械石材、电子电器等传统应用领域,也可延伸至国防军工、航天航空、装备制造、电子技术、医疗器械以及珠宝首饰、艺术品等新兴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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