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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信贷人员挪用资金,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40万元

中华网财经11月1日讯10月28日银保监会官网消息,据中国银保监会巴彦淖尔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巴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显示,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发生信贷人员挪用资金案件,中国银保监会巴彦淖尔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总计人民币40万元。处罚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

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05月27日成立。公司自成立以来基于地方经营存款业务;发放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同业拆借;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兑付及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0家公司,具有9处分支机构。

关键词: 信贷 人员 挪用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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