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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11月5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不作调整

中华网财经11月5日,根据发改委官网显示,11月5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不作调整。

据悉,自2021年10月22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震荡运行,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11月4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10月22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本次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工作日调整一次。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当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国际市场油价异常波动等特殊情形需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国务院同意后。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特殊情形结束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国务院同意,成品油价格调整继续按照本办法确定的规则执行。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1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关键词: 发改委 11月 5日 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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