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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天元村镇银行因贷款审查不尽职、分级不准确等被罚共计60万元

中华网财经11月8日讯,据银保监会官网11月5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朝阳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朝银保监罚决字〔2021〕6号显示,凌源天元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调查、审查不尽职,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EAST系统数据不按要求报送,中国银保监会朝阳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第四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四十二条(八),《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第十二条,《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十九条,《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十四条,《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第十一条(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六十一条、第八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六条(五)、第四十七条,对其罚款人民币50万元,处罚日期2021年11月2日。

被处罚当事人张振国对凌源天元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调查、审查不尽职,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行为负直接责任,中国银保监会朝阳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第四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四十二条(八),《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第十二条,《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十九条,《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十四条,《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第十一条(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二),给予警告并处罚人民币10万元,同时对李文广、王永、范洪国等人予以警告,处罚日期2021年11月2日。

关键词: 凌源 天元 村镇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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