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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按规定运用保险资金等,弘康人寿被罚40万

中华网财经12月6日讯,据银保监会官网12月3日消息,银保监会北京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京银保监罚决字〔2021〕33号显示,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运用保险资金,北京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其罚款人民币40万元并责令改正;对苏媛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万元;对胡德忠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处罚日期2021年12月1日。

关键词: 弘康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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