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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82位飞乐音响投资者获得虚假陈述案赔偿

一月中旬,此前曾引起证券市场广泛关注的飞乐音响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迎来进展,82位投资者在走完法定诉讼程序后,相关赔偿款项已经到位。

此前2021年12月29日,飞乐音响曾公告,上海金融法院裁定公司向该次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涉及的原告赔偿合计867.00万元。上海金融法院判决公司向该次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涉及的原告赔偿损失合计4,756.26万元。裁定和判决针对不同类型的投资者作出,其中上述82位投资者是通过裁定方式获赔。

上述82位获赔投资者的代理人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介绍称,飞乐音响案法院前期曾采取代表人诉讼机制,后续总体索赔速度会比较快,符合条件但尚未起诉的投资者,后续还可自己起诉,亦可委托律师处理相关事宜,在程序上可能都会相对过往大部分股民索赔案件要便捷、高效。

更早之前的2021年9月29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公开宣判方式对原告丁某等315名投资者与飞乐音响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确认飞乐音响需赔付12,583.37万元。

公告信息显示,此次飞乐音响对于投资者的赔付事宜主要系飞乐音响于2019年11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认定飞乐音响存在违法事实。

许峰律师认为,根据证监会处罚以及上海法院生效判决,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有权依法起诉并获得相应赔偿,目前生效判决确认的获赔条件为:在2017年8月26日到2018年4月13日之间买入飞乐音响股票,并且在2018年4月1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并且该案并非康美药业案特别代表人诉讼“自动获赔”的方案,还是需要投资者提出赔偿请求方可有机会获赔,属于普通代表人诉讼,是传统投资者诉讼“不告不理“的升级版。

值得一提的是,在2021年12月初,上海高院曾将飞乐音响投资者索赔案作为2021年第三批(总第十七批)参考性案例予以发布,供全市法院在审判类似案件时参考。

许峰律师提示,投资者提起索赔并非任何时候都可以,必须在法定时间内方为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参考当下大部分股民索赔案例,其认为飞乐音响投资者索赔案的诉讼时效到2022年10月底左右届满,截止目前仅剩下不到十个月时间给投资者。

关键词: 飞乐音响 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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