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海参作为滋补品,一直为人们所追捧,但是如果没有标注等级,可能会引来法律纠纷。
2015年6月4日,杨某在某百货公司花2.7万元购买了3盒辽渔码头尊品干海参。杨某认为涉案海参没有标注等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规定,于是将百货公司告上法庭,请求购买涉案海参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认定涉案海参未标注质量等级,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订)》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涉案海参仅标签存在瑕疵,并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故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杨某不服上诉。
杨某上诉称,涉案海参未标注质量等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百货公司应当向其支付购买涉案海参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百货公司辩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立法本意所要惩处的对象是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而所谓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对人体不造成危害,涉案海参并不存在影响食品安全的情形,一审判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订)》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并无不当。
近日,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百货公司向杨某支付27万元赔偿金。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就相关话题做出分析解读。
经济之声:为什么二审的时候会改判?要判商家10倍的赔偿?
芦云:“对于食品安全标签标识,不断出台了一些新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除了这些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外,我们还有很多国家标准,比如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营养标签通则。在这些国家标准里,对于产品的标签和说明书有明确的规定。比如本案件,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明确规定,如果有执行相应的标准等级,应当进行等级标注,如果没有标注就认为不符合食品安全,就应当适用《食品安全法》148条退一赔十的规则。”
与《海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消费者获27万元赔偿》相关的文章>>
热门搜索:
四季养生
更多图说健康
更多当地时间2017年7月8日,巴西里约热内卢举办了一场胖美人选美比...
太子妃张天爱这几年的衣品越来越赞,除了本身颜值过硬以外,张...
杨蓉受邀出席2017爱奇艺尖叫之夜,白色露肩衬衫搭配黑色阔腿裤...
食疗减肥 日媒教你如何轻松变身健康美人你是否会苦恼于怎么挑...
心理情感
更多药膳饮食
更多酸奶属于奶制品的一种,由于味道酸甜可口,一直以来都是深受大...
近日,美国生理学官网刊登研究发现,大量摄入果汁、蜂蜜、玉米...
民间流传着“清晨一杯茶,饿死卖药人”的谚语,可见茶对人的保...
枸杞事实上是被称为水果伟哥的,从这个来说肯定就是有壮阳的功...